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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31 点击次数: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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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帽的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采购和使用的安全帽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3、进入工地现场作业区的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二、实施步骤、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0日),对进入工地现场作业区的所有施工人员,项目部要认真按照本次整治内容进行教育交底和自纠自查,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应(包括破损、缺衬、缺带)立即更换,对违章违规人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定决心,固化成果。

      2、重点抽查阶段(时间:2015年1月11日——2015年1月31日),公司要对所有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安全帽或未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不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一律现场检查现场整改;在现场作业区检查中每发现一顶不合格安全帽,现场统一补发一顶合格安全帽;在现场作业区检查中每发现一人未戴安全帽,现场统一补发三顶合格安全帽;以上补发安全帽由公司安检办现场实施,由项目部(或责任班组长)现场签字确认,现场缴付或限期到公司财务科缴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深刻认识不合格安全帽在施工使用中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及未戴安全帽的危害重要性,坚决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和未戴安全帽现象,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2、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公司项目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把这次专项整治及时落实及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中。

      3、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公司项目部要保持此次专项整治的延续,公司管理人员要督促力度,杜绝不合格安全帽及未戴安全帽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

      浙江万厦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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